Thursday, July 05, 2007

st john


自从大女上了中学后,课外活动也多了. 政府不知从那一年开始规定每个学生都得选3个课外活动. 于是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,大女选了1)ST JOHN 2)电脑学会 3)羽毛球CLUB.
最气人却是ST JOHN 了, 非常多无聊的活动. 大致上可以的话我都不会阻止倪参与的. 在上个星期她拿回来RM2一张的贴纸(20张),她卖剩的13张,也帮忙把它卖完.
来临的周六和周日,ST JOHN 又搞搞新意思了.这回竟是出外筹款呢!而带队的只是倪的SENIOR而已. 于是维完全没考虑下便不批准了. 唉,所得的结果竟是倪带回了RM1共65张的贴纸要她卖,还说若倪卖不完,剩下的倪可要自个买下. 哇,这是哪门子的条例呢.? 真的好过去抢呢!! 若每人规定要卖25张RM1,我还可以接受,但一天不去,便发多卖20张,倪两天没去,便发40张,加上她应卖的25张一共65张呢. 该怎样卖呢??
维反对的原因还不是治安差的最大原因,再加上倪刚进ST JOHN, 想等她FORM 2大点才出差.却万万想不到ST JOHN会有这么烂的条规. 也不知是否只是倪这间学校才那么K形,因为别的学校即使不出差也没罚或得卖贴纸呢,甚至有些学校待学生FORM3才让他们出差呢. 唉,真的是入了黑学校呢!!

2 comments:

kek said...

早早便告诉了可倪,好选不选千万别选st.John, St.john 是给那些会‘指’别人做事的人进的,可倪太乖了,不适合。St. John 还有一些更‘geng’的活动,如扮死尸睡在马路边让人急救、下午三点在阴凉的骄阳下操步、某校某夜的运动会嘉年华会去站岗、考试前夕有重要活动加考试,对了,她考了st.john 试没有?如果还没有,灾难还未开始呢!

Anonymous said...

Interesting to know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