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读了一份报纸的副刊,描写了一个小女孩的故事。
她是在一个百花开放的时候被一位姓佘的叔叔捡到的弃婴,也因此被命名为“佘艳”。当初佘
叔叔并不想担起她的责任,但还是被她那可爱的哭泣声而吸引了。 从此俩人便过着有粥吃粥,
有饭吃饭的日子。
但老天爷很喜欢向凡人挑战, 在佘艳8岁那年竟患了急性白血病。 从此他们的生活便蒙上了挣扎,
不安, 悲伤的日子了。
为了佘艳的病,他打算便卖了唯一栖身的房屋。 但懂事的她却阻止了他,而告诉他,她宁愿死!
过后她的事情也众人皆知,善长仁翁也捐了不少钱给她治病。 而佘艳也开此接受电疗,承受那
外人感受不到的痛苦。。。。
但好运似乎并没跟着她。 几个月后,她也知自己也不久人世。 特别要求了唯一的一套新衣和新鞋,
拍了张照片,只想在她走后让佘叔叔有个留念。
她终于走了, 带着无悔, 无怨的走了。 并留下了遗书把剩下所得的捐款捐给需要帮助的人。
佘艳虽在人间只逗留了短短的8年,但她那伟大的精神却是我们应该学习的。
看了这刊关于她的故事,你们有什么感想呢??
坦白说,当我读完了她的故事。心里好佩服她,年级小小却有那海阔天空的胸襟。 而我们这些饱读
诗书,又可为不幸的人做些什么呢?? 所以我为了她的故事而感动,惭愧!
但愿在天国的她,还是那么快乐!! 祝福你,佘艳。也但愿天下人都会珍惜身边的人。